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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地沟油”、“问题胶囊”等危害食药安全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国家形象。9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浙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发布浙江公、检、法三家关于办理此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和细化打击重点,并公布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大典型案例。

      据浙江高院刑二庭负责人介绍,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全省法院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49件,判处被告人261名。其中,2010年16件,判处27人;2011年36件,判处71人;2012年1至8月97件,判处163人。案件数量上升很快, 杭州刑事律师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此类案件还将保持高位态势。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证据收集难度大,并且犯罪手段中科技含量上升, 杭州律师具有较大的欺骗性。网络售卖、快递运输已成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重要销售、流通手段。

      涉案食品、药品涉及面广,影响大,几乎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方方面面。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防止出现执法偏差,浙江高院会同检察院、公安厅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共16条,对“地沟油”、“问题胶囊”等案件的处理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界定了“地沟油”和“问题胶囊”犯罪,明确对于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行为人在食品中掺入国家行业主管机关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的,对涉案食品不需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可直接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对于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或免刑,还特别规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要加大查处和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