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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称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万元对税收影响不大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句承诺,被媒体冠名为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令人期待。

      但如何实现收入倍增,却有多种不同的路径,如有学者就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一万元。我们还将目光投向了国外,此前日本等国度都曾实践过收入倍增计划,也为保证人均收入增长做过大量努力,这些都是我们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再提个税起征点 普发消费券

      “收入倍增计划”怎么搞,要从让民众“得实惠”的政策开始,让民众看到可支配收入确实走在逐步提升的路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发放消费券这两件事,既不会对国家的财政大局造成太大影响,又能切实惠及民众,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

      近日,在国际金融论坛第九届全球年会上,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原主任王健提出,应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一万元,以改善收入分配。

      再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否可行,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又该从哪里开始?新京报专访王健。

      提高个税起征点对税收影响不大

      提高个税起征点,对社会“有百利而只有一害”。“一害”就是税收增长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财政可以承受的。

      新京报:您提出的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万元左右,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但同时很多人也觉得短期很难实行,您觉得现在时机是否成熟?

      王健:2008年到2011年,连续几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比重都不到7%,税收增长则分别为19.5%、11.7%、21.3%和24.8%。所以,改成万元以上征个税,仅仅是税收增长幅度可能有些下调,对税收总体影响不大。

      新京报:看来这不仅是钱的问题。

      王健:对,我认为主要是观念问题。只要观念问题解决了,操作层面不存在什么大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员,应当办理纳税申报,年收入12万正好是相当于月收入1万元,从财政部门的个税征缴规定出发,1万元也是有依据的。

      实际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对社会利多弊少。首先是对民众有利,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调整个税的累进率,能够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培养中产阶层,缓解收入两极分化。从而有助于十八大报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目标的实现。

      弊是税收增长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财政可以承受的。

      新京报:有人觉得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推进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王健:综合税当然是更好的形式,但从现阶段来看,要统计家庭人口,在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的现实面前,要马上实现可能存在一些困难。相对于综合税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比较容易操作的。改革先易后难,把比较好实现的先做起来。提高个税和综合税并不冲突,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也可以继续进行综合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