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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家侦探屡获刑引关注:多为调查婚外情、追债

    江苏苏州三名“私家侦探”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被判刑。这一案例再次引起人们对“私家侦探”这一人群的关注。分析这一典型案例,有关人士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属于非法的“私家侦探”在我国处境尴尬,因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私家侦探”行业发展迅猛,但实际操作中“私家侦探”又往往沦落为窃取隐私、倒卖个人信息的掮客,触犯刑律。

      “私家侦探”屡屡获刑引关注

      苏州下辖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近日通报,该院审结了苏州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三名“私家侦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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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至4月,郭某等三人先后多次接受他人委托,调查婚外情、追踪下落,并将调查信息反馈给委托人,非法获利人民币4215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因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9个月不等,缓刑1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2万元不等。

      尽管此案在苏州是首例,但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在全国范围内,“私家侦探”获刑案例却不少。最近,江苏南京也有一名“私家侦探”在帮人调查婚外情时,同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刑拘,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4万元。上海静安区一家名为管理咨询、实则调查婚外情和追债的公司数名“私家侦探”最近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8个月不等。

      受“福尔摩斯”等小说和漫画影响,在许多人心目中,“私家侦探”似乎都是抓老鼠的正义猫。如今,一些“私家侦探”却屡屡获刑,又似乎变成人人喊打的丑恶老鼠。

      窃取、倒卖个人隐私 “私家侦探”成信息掮客

      “对于‘私家侦探’来说,无论是跟踪拍摄、窃听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还是从网上、有关服务行业和机构工作人员手中购买个人信息,都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江苏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丁海涛说,“说‘私家侦探’游走在法律边缘是不准确的,它在我国就是非法的。在调查中,这些‘私家侦探’几乎都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跟踪拍摄等侵犯个人隐私的手段。”

      张家港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郭某于今年初成立西城民生商务咨询服务部,并邀请同村的郭某某和妻弟张某加入。然而,所谓的商务咨询不过是一种幌子,这一服务部成立后接受的业务主要是调查婚外情和追踪下落。

      丁海涛介绍,从各地破获的一些案件来看,由于早年公安部就明确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所以当前“私家侦探”公司往往都是以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或调查的名义进行工商注册,但私下里的主营业务却多是调查婚外情、追债等。

      张家港这三名被判刑的“私家侦探”,其侦查手段也没有那些侦探小说中描写的那么高明。从法院审理和郭某交待的情况来看,其主要手段一是安装定位器、跟踪拍摄、窃听;二是从网上或其他途径购买各类信息,如住宿信息、手机话单、户籍信息、空乘信息、车辆信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