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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星等6企业受巨额罚款 专家:反垄断要“打老虎

    新年伊始,中国反垄断进程迎来里程碑事件,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厂商开出了3.53亿元的罚单。这既是中国首次制裁境外企业价格垄断,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对此,三星表示从2005年末,三星已经中断了相关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时建中则表示,此举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国反垄断法执法的态度和决心,反垄断执法“能打老虎就不去拍苍蝇”。

      中国首次制裁境外企业价格垄断

      国家发改委4日公布了中国首次制裁境外企业价格垄断的详情,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据国家发改委披露,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针对国家发改委开出的1.01亿元人民币“罚单”,三星方面发出的声明称,“本案件与欧洲、美国、韩国等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案件相同,对于本案件的相关调查三星液晶面板进行积极的配合,在9月也确认了相关的事实。从2005年末,三星已经中断了相关的行为,构造了守法经营体系并严格实施,为实现守法经营,构筑全球公平竞争的环境将作出积极的努力”。

      对于本次发改委对三星1.01亿元的经济制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时建中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因为它不配合,而且在这个垄断协议当中起到主导作用,所以对三星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当然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

       罚金较低是因为不能适用反垄断法

      此案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做出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垄断执法历时较长,但罚金仅3.53亿元,相对于欧美罚金较低,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美国、欧盟依据本国《反垄断法》进行处罚,罚款基数是“涉案企业销售额”;而中国依据《价格法》,罚款基数是“违法所得”。如果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处罚,罚款基数也是这些企业的销售额,罚款金额比现在要大得多。此外,涉案企业都有自首情节,不同程度从轻处罚了,因此罚款数额相对较少。

      时建中解释了不能使用反垄断法的原因,他表示,这个案子最理想的就是使用反垄断法,它的罚款基数是企业的营业额,比例可以高到10%,这样一来罚款的数额会是现在的几倍,但是这个案子很特殊,因为其垄断行为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这期间,而中国的反垄断法是2007年出台,2008年生效,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对于之前的是不能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