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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再度发起337调查 中兴、华为“中枪”

     欧洲危机未解,美国又来“找碴”。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包括华为、中兴在内的多家厂商生产的3G和4G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4起“337调查”。

      今年1月2日,包括Inter Digital Communications在内的4家美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前述公司的产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侵犯了4家公司的专利权,要求USITC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所谓的“337调查”来源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在启动“337调查”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

      据了解,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对于上述消息,华为和中兴均表示会在遵循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上配合调查。

      事实上,去年以来,华为、中兴已多次遭遇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国家贸易方的“为难”。去年10月,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一份唱衰华为、中兴两家中国企业的报告,称其“对美国系统构成威胁”;随后不久,加拿大政府又强烈暗示,该国一个计划中的政府通讯网络项目将会因为安全风险的考量,排除华为的参与。

      上周,欧盟贸易专员开出“停战”条件——华为和中兴须将其出口商品的价格上调29%,以降低它们在欧盟27国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欧洲设备供应商应获得中国电信市场30%的份额。如果中方不接受上述两个条件,中国与欧盟的贸易战将全面爆发。

      “欧盟与美国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德国电信咨询公司中国区高级顾问谭炎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来自于欧盟和美国的贸易摩擦,实际上针对的是中国政府,而非单纯的企业,所以要解决该问题还是应该由中国政府出面与其斡旋、磋商,同时也应该出台一些针对性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