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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临海杜桥原党委书记受贿37万一审被判7年
因为利用职权收了3个老板的37万元钱,44岁的临海市杜桥镇原党委书记李伯辉昨天被椒江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临海市杜桥镇是全国有名的“眼镜之乡”,经济一直较为活跃,属温台沿海产业带临海东部区块(以下简称东部区块)。李伯辉曾任东部区块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杜桥镇党委书记。
2006年的一天晚上,临海市某水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来到李伯辉家坐坐。他跟李伯辉聊起了养殖场政策处理的情况,请求李伯辉在养殖场政策处理的过程中给予关照。临走的时候林某在沙发边上放了两个黑色尼龙袋子,说是自己养的蛏子。
等林某走后,李伯辉打开袋子,发现是厚厚的几沓钱,数了下,足足20万元。李伯辉收了钱,也利用手中的权利帮助林某在养殖场征地补偿政策处理方面获得了很多好处。
2008年春节期间的一个晚上,为了感谢李伯辉的关照,同时希望跟李伯辉增进感情,林某又提着一个黑色尼龙袋到李伯辉家。这次的“小意思”是10万元。
除了和林某有着“合作伙伴”关系外,李伯辉和温州的孙老板、临海的陈老板关系也一直很微妙。
李伯辉和温州某控股集团董事长孙某是在温州的一次招商会上认识的。
孙某在临海东部区块投资开了几家公司,后来还成立了控股集团,他希望李伯辉能多关照关照自己的企业。他就在宾馆房间的床头柜里放了5万元现金,送给李伯辉。
2011年下半年,临海人陈某想要承包东部区块南洋涂泥沙吹填项目,希望李伯辉能多照顾照顾。临走前,陈某将一张存有2万元的银行卡塞到李伯辉的口袋里。
李伯辉说,自接触越来越多的企业老板之后,买新房、买好车,攀比心理越来越严重。这些被人给的“好处费”他大部分用来支付了新房的贷款、装修费,还出钱帮妻子买了车子。他对自己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希望能好好改造,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