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政富当庭翻供 否认之前承认的部分犯罪事实
    雷政富涉嫌受贿案今天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下午5时,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因控辩双方意见有重大分歧,须再认真审议,择期宣判。
      庭审在上午9:30开始,首先由公诉人举示证据。检方指控雷政富受贿316万余元,其中雷政富先后接受两名当事人获取工程和职位升迁的请托,分别收受他们行贿的10万元人民币、1万美金以及名表一块。浙江刑事辩护律师随后,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认为雷政富受贿事实不清,应认定为证据不合法。
      雷政富当庭翻供,否认之前承认的部分犯罪事实。下午的法庭辩论相当激烈。公诉人认为不雅视频发生后,雷政富受到肖烨团伙敲诈,雷政富指使跟他有利益关系的永志实业公司负责人明永志支付给肖烨300万元,这笔名为借款实为索要的支付款属于雷政富受贿。而被告人和辩护律师都认为,这是企业之间的借款,不构成行贿与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