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蔡先送律师在拱墅区人民发院为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出庭辩护,蔡律师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分析案件情节的基础上,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意见,最后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当挺对第一被告人辩护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