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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哥”杨达才主动交代受贿情况 当庭认罪悔改
    罗特斯眼镜、大背头、频繁更换的名表、价值不菲的腰带,这是去年此时的杨达才;不知名的黑框眼镜、小平头、橘黄色的马甲,这是昨天庭审现场的杨达才。两相对比,判若两人,唯有嘴角泛起的弧线,似曾相识。
      审判长: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杨达才到庭。
      上午九点半,一声法槌落下,审判长宣布开庭。身穿橘黄色衣服的杨达才,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出庭受审,衣服上写着"陕西省看守所01号"。走进法庭的一刹那,杨达才的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从闪光灯的频繁响起声中,可见媒体及社会公众对这场审判的关注程度。2012年8月26号,包茂高速陕西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张新闻图片拍摄到了陕西省安监局时任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引发网友的愤怒声讨。不久,网友又搜索出杨达才在不同场合佩戴的多块名表,价值不菲。随后,杨达才被有关部门撤职、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作为公诉机关,昨天的庭审上,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三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当庭宣读了起诉书。
      公诉人: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杨达才,男,1957年生……
      公诉方指控,杨达才在出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仅两个月多,就利用职务之便,加快陕西省一家公司在获取安全评级甲级资质方面的进度,并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某的贿赂款项,共计25万元。侦查机关查询杨达才及其家人的存款,共查出1177万多元,除300万元为杨达才的妻子代亲属理财、数百万为其家庭合法收入之外,另有504.5万元,杨达才不能说明这部分财产的来源。而对于公诉方所指控两项罪名中涉及金额,杨达才表示认可。在接受辩护律师发问时,杨达才说,在侦查机关办案时,曾主动向其交代了受贿的情况。
      辩护律师:被告人,我现在向你询问四个问题:第一个,你向检察院交代受贿罪之前,是否有人向有关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或控告你?
      杨达才:没有,这个是我主动交代的。
      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公诉方表示,杨达才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公诉人:被告人杨达才,历年以来在多地市担任非常重要的领导岗位,2011年之后,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更是身负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其公职行为的廉洁性和执行权力的正当性,更是事关重大。但被告人杨达才,却对多达504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来源;另外,其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形象,依法应当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请法庭根据本案的有关事实情结,综合考虑,依法判处。
      在这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杨达才思路清晰、表达流畅、情绪稳定,只是嗓音略显低沉,说话时,不时地清清嗓子。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杨达才表现得都很配合。在最后陈述环节,杨达才表示认罪,表明悔意。
      杨达才:我确实自己犯了罪,我认罪。我工作了几十年,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自己追悔莫及。我也确实有认罪悔罪的强烈愿望。所以我恳请法庭,给我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调查过程中,一些网友一度将杨达才案,作为"烂尾新闻"的典型。不过,今天这场公开审理,至少表明两点:对公职人员来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社会公众来讲,无论是调查、侦查,还是审理,都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