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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万元假劣“红牛”饮料案告破
    今年6月8日,浙江新昌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举报,称在新昌小将镇一王姓男子存在销售假冒“红牛”饮料的行为,现场发现了假冒“红牛”170箱。
      警方当即立案侦查,并将王某抓获。
      在初审阶段,犯罪嫌疑人王某只承认假冒“红牛”饮料是从广州购买的,第一次出来卖就被抓了,拒不交代另有存货和流通渠道。
      很快,警方将王某的司机熊某抓获。在熊某的带领下,侦查人员在王某位于义乌后宅街道上周村的出租房内,又发现假冒“红牛”饮料179.5箱。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承认自己每次电话与假“红牛”生产商联系,对方通过物流发货到义乌,而后王某将货款通过ATM机存入到对方的银行卡中。
      按照这一线索,民警掌握到广州生产销售假冒“红牛”饮料嫌疑人的两个农业银行账号和两个手机号码,然而通过查询银行,发现两个银行账号开户人,一个是杨某,一个是郑某,都是湖南籍80后青年。
      经深入侦查,警方发现该造假团伙实际有三个分支,分别是以杨某为首的湖南籍造假团伙、以尚某为首的河南籍造假团伙及以薛某为首的广东籍造假团伙。而在三个造假团伙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以吴某、吴某某父子为首的广东汕头籍造假团伙,主要负责提供假冒饮料的罐体;一个以廖某、廖某某为首的江西籍造假团伙,主要提供包材、瓶盖和调配料。
      王某自2013年3月开始,多次从杨某处购入假冒“红牛”饮料,并销往义乌周边县市和新昌本地。
      而杨某、尚某等人早在2012年7月便在广东中山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红岗正街19号设立生产窝点,主要生产假冒“红牛”饮料。
      2013年4月份,尚某又在中山市三角镇沙栏百里口渡口附近,设立第二个生产窝点,主要生产假冒“加多宝”饮料,其妻子张某负责管理账务和资金。
      之后,尚某、杨某将所生产的假冒“红牛”、“加多宝”等饮料销售给浙江义乌的王某、海南三亚的方某、山东威海的乔某等人,整个网络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
      在这些造假团伙当中既有合作关系,同时也有竞争关系,既互相提供各自所需的材料,同时又分享市场信息,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10余省市同步收网 造假地脏乱差
      8月22日至26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指示,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公安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团伙3个,捣毁生产、仓储、销售窝点8处,现场查获假冒“红牛”、“加多宝”等品牌饮料3820箱,空瓶、管胚、瓶胚等包材63116个,生产流水线等制假设备18套,涉案金额14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