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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参加婚礼遭4名男子多次轮奸
    今年22岁的黎某是一家环保公司的工人,因参加婚礼时参与强奸一名女子,他一审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2年11月初,吴某与陈某结婚,被告人黎某受新郎吴某的哥哥邀请,到儋州市木棠镇高堂村委会某村喝喜酒。阿花(化名)则陪伴新娘陈某来到新郎家。当天下午,婚礼结束后,阿花与伴娘王某在婚房陪伴新娘。杭州刑事律师晚上,阿花被某男子强行带至村中吴某贵房子内,另外3名男子尾随而至,4人对阿花实施轮奸。后阿花回到婚房。
      次日凌晨,阿花害怕再受侵害,便与黎某来到村里某酒家旁一房间休息。之后,原参与轮奸阿花的一名男子又来到房间,并让黎某离开,随后对阿花实施强奸。该男子离开后,黎某进入房间,用语言威胁阿花,并强行与阿花发生性关系。后阿花到儋州市公安局木棠派出所报案。
      黎某辩称,4名男子强奸阿花时,其不在场,并不知情;再次强奸阿花的那名男子其不认识。
      法院认为,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一次,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主客观要件,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