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输入标的额度(诉讼/保全/执行标的)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 费用总额:(单位:RMB元)
  • 费用结果:
  • 联系电话:chs0625@163.com
  •  手    机 :13958041865
  • 杭州律师咨询网: www.zj-lvshi.com
  • 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将改善监管秩序
    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协调县公安局、法院探索实施将看守所在押未决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纳入酌定量刑范围考量。2012年1月实施该项机制以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违规违纪、对抗监管的现象逐渐减少,监管秩序明显好转。2013年1月至9月,发生在押人员违规违纪等行为35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37.5%;2013年一季度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18人次,二季度下降到10人次,下降44%;三季度再下降到7人次,又较二季度下降30%。这些效果的取得,主要是得益于以下实际措施。
      出台实施意见。为推进机制创新,金堂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及《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将在押未决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酌定量刑范围考量的初步意见,并与公安、法院进行会商。三家统一认识后,共同制定了《关于金堂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适用对象、工作原则、纳入酌定量刑范围、办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建立考核机制。操作中,金堂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配合县看守所制定了《在押人员计分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设定39个计分项目,明确不同违反监规行为的扣分标准和遵守监规的加分标准,县看守所按要求对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严格计分考核。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得分书面告知县检察院和县法院;看守所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对在押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得分6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下属严管级,60至80分属重管级,80至90分属限管级,90至100分属普管级,100分以上属宽管级。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计分考核每月评比,而纳入酌定量刑建议的考察对象必须是入所后每月考核排名均在前10名内的在押人员。为确保考核的公开公平,驻所检察室还配合看守所建立考核台账,制定《监督检查制度》、《结果公示制度》等配套制度,使计分考核有章可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