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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女孩后向其发信息:亲爱的做我女朋友
    2014年1月31日,大年初一晚8时,在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唐宫西路交叉口附近,22岁的暴某从医院看望亲戚回来的路上,见一年轻女孩独自从街边走过时心生邪念,尾随女孩至唐宫西路桥,将女孩强行抱至唐宫西路桥下桥洞,将其强奸。
      事后,暴某将受害人的手机和身上现金抢走,并用她的手机对其拍摄了多张裸照,威胁其如果报警就将裸照发到网上。当晚,该女子向西工分局报警。
      暴某回家后,发现受害女子手机上有3个QQ号,估计都是女孩的号码,便自动登录其中一个和女孩聊天。在2月1日、4日和8日,暴某在QQ上向女孩发送“做我女朋友吧”、“亲爱的,我想你了”、“我会对你负责的”等暧昧信息。
      同时,西工分局民警通过提取暴某留下的精液,进行DNA比对后,发现暴某还是另一起发生在洛阳某县轮奸案的在逃犯,将其锁定。此时,暴某心里也十分害怕,他将抢来的手机给了自己的父亲,逃到苏州,在当地一个电子厂里打工。
      警方在对暴某搜寻无果后,便对其进行网上追逃。数月后,苏州警方发现了暴某的行踪,并于2014年4月28日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