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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2月1日接受陈某委托代理其涉嫌诈骗案件一审

    徐某系温州人,于2014年2月份因向银行贷款需要80万保证金,故徐某想起朋友张某借款,承诺银行贷款下来就还钱。但是徐某最终没有贷下该笔款项,但是徐某没有把该笔款还给张某,而是挪作他用,同时,徐某与张某口头联系,希望继续借用该笔款项,利息按月息4分计算。但是半年过去了徐某没有支付一分本金或利息,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徐某系诈骗。公安机关找到徐某,了解案情后,让徐某还钱,要不然就立案网上通缉。无奈,徐某找到本团队蔡先送律师咨询。了解到徐某案情后,本律师认为此案不是诈骗案件,是民间借贷属于经济纠纷。故公安不应对本案进行立案,应该让、借款方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