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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罪上诉案件分析
  • 发表时间:2013年06月07日    阅读次数:4477
  • 律师信息
  • 杭州
  • 蔡先送律师
  • 咨询热线:13958041865
  • 摘要
  • 此案,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中间那方分多次给男方钱,后来分手,女方告男方诈骗,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多,委托我所蔡先送律师上诉。此案争议焦点是男方是不是有占有的意思,“骗借
  • 以下是该案做无罪辩护的上诉状:

    上诉人:xxxx,男,19xxxx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住浙江省桐庐县xxxxxxxxx42单元604室。
    上诉人因不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于20xxxxx日作出的(20xx)年杭下刑初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特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1、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查清本案事实,,依法撤销(20xx)年杭下刑初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并且借钱有上诉人打的借条为凭证,上诉人的行为只是民事借贷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首先,上诉人与xx是恋人关系,并且有过性关系,而且不止一次,对此有性关系xx本人也承认(见x的询问笔录第2页第8行、第10行。基于上诉人与xx的这种关系,说明上诉人与xx的关系非同一般,意已经超过了一般的恋爱关系,杭州刑事律师两人是准备结婚在一起生活的。所以任何一方有经济困难作为热恋的另一方主动自愿帮助或向另一方提出帮助请求是很正常的,从询问笔录上亦可以证明上诉人是准备与xx结婚的,因为提出分手是xx而不是上诉人,如果xx不提出分手,上诉人是准备与xx结婚的。上诉人打算与xxx结婚,上诉人又怎会骗xxx呢?热恋中的一方有经济条件并愿意为对方花钱是正常的现象。说上诉人向xxx借了钱(信用卡里的钱)。因此说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行为属他人信用卡行为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二、从犯罪构成四个要件的主观方面看,上诉人主观没有诈骗的目的,即没有非法**借款不还的目的。打了欠条就是承诺借钱,打了欠条到时不还钱,对方可起诉法院依靠司法手段强制执行。上诉人的父母就上诉人一个儿子,上诉人父母开的工厂、酒楼最终还是交给上诉人,如不还钱,法院可最后查封拍卖工厂、酒楼,对此,上诉人的清楚的,所以也最清楚借的钱最终其父母会替其还上。再者,借钱又不是一回了,连高利贷都敢借说一般的钱,从询问笔录及上诉人父母的司法笔录上都可以看到。上诉人有高消费的习惯,虽然自己没钱,但出手大方,为了高消费得到钱什么钱都借,有瞒着父母借款高消费最终让父母买单的习惯。但其主观上并没有不还钱的想法。杭州刑事辩护律师上诉人并不是只向一个人借过钱,上诉人在没有认识xxx之前,就为了消费结果高利贷。当时借高利贷时上诉人也是没有钱,如有钱也就不会借高利贷了,最后也是其父母替其还的高利贷。在上诉人借高利贷时,肯定只是想着如何把钱借到手消费,并且上诉人当时肯定是打了借条的。当时上诉人是没有能力偿还,能否由此认定上诉人借高利贷也是诈骗呢?不能,因为上诉人虽没有能力偿还但主观上并没有不还钱的想法,既然打了借条,帐肯定是要还的,本案也是这样,并且最终上诉人的父母替其还了帐。正是因为有父母的这个坚强的经济后盾在后面撑着,家里有厂房和酒楼,能替其还账,才养成了上诉人敢借钱去消费的不良习惯,了上诉人向何哲借钱的行为。本案上诉人向xxx借钱时也是这样的。上诉人的父母就上诉人一个儿子,自己没钱,但父母有钱,无论父母开工厂、开酒楼挣的钱包括家业、最终还是给上诉人,只要上诉人碰到困难,父母肯定不舍得旁观,一定是合。。,正是因为上诉人有这个想法在背后撑腰,上诉人才敢没钱想尽一切办法去借钱来消费,就本案而言,不论上诉人编什么理由其目的是从xxxx手里借到钱供自己来消费,但上诉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目的,也没有不还钱的目的。从上诉人给xxxx打的欠条以及后来xxx及家人找上诉人的父母还钱,以及上诉人在父母面前承诺借xxx钱并借多少钱如实向父母坦诚相告而言其目的就是想让父母帮上诉人还xxx的钱,否则承认干什么呢?还得挨父母的吵,这就充分说明上诉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手里无钱想让父母给,从上诉人的询问笔录以及上诉人父母的问话笔录均能证明上诉人主观上没有不还钱的想法。根据犯罪构成四个要见同时成立的规定,上诉人的行为缺少主观要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来看,上诉人既然给xxx打了欠条,主观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也表明承认欠钱,如不还钱,xxx可以起诉上诉人,让上诉人还钱。如果上诉人有诈骗xxx钱财的目的,就不会与xxx再见面(因为钱已到手),更不会给xxx打个欠条。何况在打欠条后,找上诉人父母还钱,上诉人及其父母也认可并分期分批还钱(每个月还xxxx5000元)只是因为做生意手头资金需要周转,一下子不能全部还完,当时是由于xxx提出一下子先付10万元才没谈成,在这种情况下,xxx才提出报案,浙江刑事辩护律师显然是xxx认为通过民事手段还钱慢,想通过刑事手段上诉尽快还钱
    四、在现实生活中人为了借到钱,编造了各种理由去借钱,但只要主观上没名非法为名不还钱的同心,兰安市承认并准备还钱的,即使因为手头紧,经济困难一时还不了钱也不能认定是诈骗最多只能是经济纠纷,本案上诉人就是如此,在本案xxx报案后,上诉人是没钱还但自己给xxx打了欠条并承诺还钱并将借xxx钱的事告诉了父母叫父母想办法还钱,叫我去找xxx后来xxx给我打电话说他现在没钱还我,当时他妈在酒店里,我把欠条给她看她说欠我的钱市务还得,上诉人的行为就如同一个贪吃的孩子手里没钱在外赊吃了然后说父母还钱我们能说这个孩子是诈骗答:不能。
    综上所述,虽然上诉人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向xxx借钱来消费,但上诉人在与xxx恋爱,xxx提出分手时给xxx打了欠条并准备从“xxx手里拿到钱后还xxx,只是回来没有找到xxx,说明主观方面,上诉人没有借钱不还的目的。根据犯罪构成四个要见在主观方面上诉人没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因此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一审判决没有查清上诉人的动机和目的,即上诉人没有借钱不还的动机和目的,所以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即把经济纠纷行为认定为犯罪,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为此,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从xxxx的。。没有借钱不想归还而借钱的想法,所以一审判决是错误的,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此,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查清本案事实,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法院
    上诉人: